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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你当初在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,明确说明是承租三个月,但房东却写租期一年,这明显是给你设了陷阱,即你提前解除租金合同,房东可以没收你的押金。
2、如果现在你没有证据证明当时你与房东在签订合同时,是承租三个月,那房东就可以说按租赁合同执行,你违约,房东没收你的押金就变得理所当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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